为建设现代化的湖北美术学院数据中心机房,规范网络中心机房管理,保障校园网和学校各项信息系统安全、高效、稳定地运行,根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网络安全法》等相关规定和学校实际情况,特制定本制度,请遵照执行。
第一条 非工作人员未经许可严禁进入机房,其他人员根据情况安排工作人员陪同。
第二条 进入机房人员应遵守相关规定,更换专用工作鞋;进入机房人员不得随意拍照,严禁触摸任何与工作无关设施设备。
第三条 网络中心机房要保持清洁、卫生,并交由专人负责,任何人员严禁携带危险品、食物等进入机房。
第四条 建立机房登记制度。对机房日常工作,故障处理情况做好详细记录并提交相关纸质、电子文档;所有进出机房的人员一律做好登记纪录。
第五条 机房管理人员应恪守保密制度,严禁私自泄漏,禁止系统数据的非法变更、拷贝及破坏;未经批准,机房所有软硬件设备严禁修改或变更。
第六条 定期检查灭火器、精密空调、UPS、门窗等机房设施设备,杜绝消防隐患,确保机房各附属设备安全运行。
第七条 制定机房应急预案,出现紧急情况第一时间上报主管领导,并采取应急可靠措施。
第八条 本管理条例自发布之日起实行,由校信息网络中心负责解释。